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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目中“奇”、“谐”的内涵

文章作者:戏迷缘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1-24 11:13:01



    任何一个剧目(文艺作品),无论它的故事情节怎样曲折、离奇,必具有一个严肃的主题,否则,就无以体现作品的社会性、思想性。无论它的人物、情节、对话、表演、艺术处理……怎样诙谐,也必备有一种发人深省、回味,从而得到启示、教益的内涵。“奇”、“谐”只能是表现政治内容的手段,决不应是作品、表演追求的目的。不然就不能起到高台教化的作用。
   从表演艺术的角度讲,从事喜剧创作的艺术工作者,尤其要注意这一条。
   人们说喜剧大师卓别林的喜剧效果,能使人在笑声中流出辛酸的眼泪。原因就在,他的剧本出人意料,在乎情理,情节曲折,构思巧妙,更重要的是寓奇于正,寓谐于庄。
   剧本所提供的规定情景的滑稽可笑和角色在主观上对特定事件态度的严肃认真,是喜剧冲突的对立统一。故须以严肃态度表演喜剧人物。不因夸张而取闹,不因荒唐而逗笑。要夸而有节,饰而不诬。
   诙谐、风趣不是轻浮的油滑,不是无聊的噱头,也非做作的滑稽。如果创造从笑料着眼,即油滑的开始。塑造喜剧形象,要风趣盎然而不失于油滑,笑声朗朗而不流于庸俗。否则,就可能在掌声中忘乎所以,在笑声中迷失方向。笑要消失在深沉的思索里。
   艺术效果的笑,无不寄寓着一定的褒贬,包含着一定的爱憎。演员塑造喜剧形象,要正确对待观众的笑声。正当的笑声是戏剧效果的必然。笑的艺术是由严肃规定了它笑的特性和范围的。“寓奇于正,寓谐于庄”也就是著名丑角艺术家肖长华先生常说的“笑言合道”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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