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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团“民字号”仍需扶植

文章作者:徐馨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3-29 10:00:01



中宣部、文化部等日前联合在京表彰了一批民营剧团,并会同专家学者共同为民营文艺团体的发展把脉问诊。

  国家发改委、文化部等九部委1月4日出台《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发展繁荣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放宽民营表演团体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加强人才培养;对服务农民、服务基层的民营表演团体在人员培训、演出场地和演出器材方面给予必要帮助和资金支持。来自文化部的消息是,目前文化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扶持民营表演团体发展的政策,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民营表演团体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获得了巨大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已近7000家,涵盖戏剧、曲艺、歌舞、杂技、魔术、马戏、木偶、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年演出200万场以上,在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城乡文化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长期以来,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他们在市场准入、人才培养、资格认同乃至社会舆论等方面无法拥有和国有文艺院团同等待遇,严重制约了团体的进一步发展。中宣部、文化部3月中旬在京对民营剧团进行表彰,来自民营团体院团长的这些声音,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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